(沙亞南22日訊)網紅傳教士阿茲曼沙阿里亞斯(或稱Pencetus Ummah穆斯林佼佼者)繼日前被控10項性侵、猥褻等控狀後,於今日再被帶上沙亞南法庭面對另2項性侵控狀!
現年41歲的被告阿茲曼沙,對所有控狀都否認有罪。沙亞南地庭法官拉昔達擇定此案於明年1月30日過堂,允許被告以1萬4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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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法官也規定被告每個月初需到臨近的警局報到,惟禁止被告騷擾受害者、家人和控方證人。
被告被控於2017年9月,午夜12時至清晨5時30分,在哥本路一家住宿性侵了一名17歲少年。
也因如此,被告的行為已牴觸了2017年性侵兒童性法令第14(a)項條文和第14(d)條文,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20年監禁和鞭笞刑罰。
允1.4萬保外 每月報到
主控官諾扎迪爾副檢察司於庭上指出,檢察署建議被告以每項罪控1萬令吉保外,並強制被告在案件審訊期間,不得靠近受害者和證人,作為附加條件。
不過,被告代表律師法米法米阿迪拉則向法庭求情,要求降低當事人的保釋金,尤其當事人面對司法案件後,於9月開始就不再接獲任何傳教邀請,收入受影響。
“當事人之前在芙蓉、安邦和巴生法庭面對的案件,就已繳付了7萬4000令吉保釋金,幾乎已耗盡所有儲蓄,甚至還得依靠家人和朋友援助。”
地庭法官拉昔達聽取雙方陳情後,允准被告以1萬4000令吉保外,並且每個月初需到臨近的警局報到,同時禁止騷擾受害者、家人和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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