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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徹底解決城市地區華小學額不足問題,理應根據地方或小區人口結構與需求來規劃華小增建,地方發展藍圖下的土地資源應用應合理按教育需求來執行,即教育用地與人口結構應進行掛鉤。新規劃的小區也需按華裔人口來規劃華小保留地,國家教育資源的分配應按實際需要進行匹配。華小的增建應比照國小,哪裡有需求哪裡就要增建。
事實上,遷校是不得已情況下才做的第二選擇,也可被解讀為過去政治妥協下產生的怪胎。試問我們可曾聽過國小遷校這回事?華小數量沒有隨著華裔人口數量的增長而相應的調整,尤其城市華裔人口暴增,但城市地區華小數量沒相應的增加,導致城市華小學額嚴重不足。倘若政府不增建華小,為解燃眉之急,退而其次也可用遷校方式來滿足需求。要知道對華小的需求不再只是華社本身,尚包括愈來愈多友族家庭把子女送入華小。但辦教育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華小本屬國家教育體系的一環,遷校作業應由教育部來主導,遷校校地及經費應由政府來支付才合乎情理。
雖然華小遷校作業有多宗成功的案例,但綜合之前的經驗,遷校過程常面對的幾個難題:(1)新校地的尋找、(2)建校經費的來源、(3)建校工程的督導,以及(4)開學準備工作的協調。希望新政府能夠正視以上問題,今後遷校作業統一應由教育部來統籌,並且遷校所需資源均由教育部負責解決到位。過去華小遷校成本由華社承擔是極度不合理的要求。
華小的增建如果不能制度化來解決,有關微小遷校能否制度化處理?微小沒有學生來源面臨停止操作的窘境,教育部應著手先做好遷校的準備,把必要的前置作業和手續先行做好。而在華小學額嚴重不足的地區需增建多少華小的需求也必須明確掌握,以便讓微小轉型,這是教育部不可推卸的職責。
試問在華裔人口密集區若出現閒置的小學校舍,或者閒置的小學校地,能否可探討轉換為華小或華小用地,讓教學資源充份被應用?倘若教學資源合理被分配,對國家而言可節約許多成本,把預算投入在教學素質的提升上。
目前華小少於150人的學校即被定義為微小,全國人數少10人的學校有11間,介於10到30人的87間,31到50人的有125間,如果要優先處理遷校,應以30人以下的98間優先規劃。微小要進行合併或關閉的前提,首先要讓增建華小能夠制度化來處埋,根據地方或小區人口結構與需求來規劃。否則,被關閉的華小很難有重開的機會,勞民傷財的遷校工程,那也是不得已的次佳解決方案。處理問題如果夠精明,該建的就建,自然該關的也不會受到非議和阻攔了。
(作者是賽城聯合華小建委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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