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6日訊)為提升採購活動的透明和問責制,政府已規定,公務員涉及任何採購活動的出國考察費用,一律不得再由任何私人公司承擔。
副財長:出國考察門檻
200萬項目增至1000萬
財政部本月21日發佈通令闡明新的程序,這類出國考察的費用及成本必須預早確定,而且須列在得標公司的合同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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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副部長沈志強今日受詢時向《星洲日報》證實該部推行的新措施。
他也聲明,根據之前的政策,只要超過200萬令吉的項目就能出國考察,現在門檻已提高到1000萬令吉以上。
他說:“而且出國考察的要求,也必須先列在合同,並列出相關費用。”
他強調,合同中涉及的公司不得資助此類差旅,因為只有這樣,政府代表的評估才能顯得中立。
不過,沈志強並未回應此前公務員出國考察費用由私人公司承擔的具體數據和情況,以及新措施會否加重政府開支負擔;他強調這是為了更新和簡化現有政策,即不再允許與採購相關的差旅由私人承包商所承擔。
財部停止出國考察撥款
根據通令,財政部已停止各政府機構使用年度業務支出,來為公務員出國考察撥款的做法。
通令還稱,出國考察分為兩類,即招標前派遣和招標後派遣,其中包括交付前考察、工廠測試和評估、項目監控、執行報告會議、最終驗收測試和培訓。
通令志明:“海外訪問必須是為了驗證產品的狀態,監控進度並代表機構與承包商進行討論。這必須針對正在進行的工作,並且必須作為合約中的條款包含在內。
“至於培訓、技術轉讓和維護以提高機構官員技能的海外差旅,這些也必須在合約中規定,所有細節和費用作為合約義務的一部分。”
財政部還表示,代表政府的官員不得超過3人,其中一人必須是參與採購的官員和至少一名技術官員。
“這不適用於根據合約條款設置的培訓任務。”
違例承包商列黑名單
官員接受合約資助的培訓和訪問,是一律禁止的,違例者將受處分。
財政部聲明:“這將可以對相關政府官員採取紀律處分。提供海外培訓和訪問的承包商和供應商也可被列入黑名單,並且不會被考慮用於其他採購(合約)。”
根據通令,企業還必須確定相關採購是否涉及海外培訓訪問。
“如果採購涉及海外培訓和訪問,有關機構必須在招標文件中說明,並明確說明估計費用。
“如果招標沒有說明參觀和培訓的費用,有關機構將不準就相關採購進行任何培訓和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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