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曾先生說,父親生前有一塊土地,面積大約5英畝,還有一間祖屋,留給3個兒子,就是他和兩個哥哥。
ADVERTISEMENT
現在的情況是,母親已經去世,大兒子(大哥)因病逝世,二兒子(二哥)失去聯繫多年。
父母親的大兒子和二兒子,他們的太太和孩子們,住在不同地方,只有小兒子和家人住在祖屋。
假設想要賣這個資產,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假設找不到地契,應該怎麼辦?
答:林律師說,假設土地還是曾先生父親的名字,而且老人家生前沒有立遺囑,他們可以申請遺產管理委任書(Letter ofAdministration、簡稱LA)。
對已逝世的大兒子,他的直系親屬,就是他的太太和孩子們,可以繼承他的遺產,至於失去聯繫的二兒子,假設滿7年,可以當作不在世,他那部份的資產,也可以由其直系親屬繼承。
假設大兒子和二兒子沒有立遺囑,他們的資產將根據遺產法令進行分配。
當一個人生前沒有立遺囑,他留下的資產,將根據馬來西亞1958年遺產分配法令分配。這項法令的分配是這樣。
假設一個人逝世了,只留下配偶,配偶得100%。只有父母親,他們得100%。如果父母和配偶都不在,只留下子女,子女得100%。
假設父母已不在世,留下配偶和子女,那麼,配偶得三分之一、子女三分之二;假設配偶不在,父母三分之一,子女三分之二。
假設有父母、配偶和子女,那麼,父母25%、配偶25%,子女50%。假設只有父母和配偶,沒有子女,那麼父母和配偶,各獲得50%的遺產分配。
地契不見關於地契不見的問題,業主需要向警方投報,並做出法定宣誓,填好申請表格,然後提呈文件給土地局,申請補發地契。
在發出新地契之前,土地局可能會傳召業主出席聽證會,以瞭解情況或者需要提供一些資料。
有些人因為水災、火災,地契被燒燬或給水浸壞,還有一些情況是白蟻把放在木櫥的地契咬爛,這些情況也可以通過申請補發手續,以便土地局補發一張新的地契。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