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大耳窿集團視大馬法律為無物,因不滿花了2100令吉廣告費結果在臉書推廣的效果不好,竟勒索負責推廣的自由業者4萬令吉,而且還放火燒該業者家人的轎車!
該大耳窿集團明知道對方已報案後仍然絲毫不懼,經由不法渠道獲得自由業者一家的個人資料而大肆恐嚇對方,該自由業者在擔驚受怕下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求助,希望能阻止家人繼續受到不法集團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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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盧嘉偉(33歲)是一名專在臉書經營廣告的自由業者,他與妻子於今午在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時指出,他們於11月20日接獲一則來自新加坡的WhatsApp的短信說要請他們在臉書為貸款公司做廣告推廣一個月。
“我和對方談好廣告費是2100令吉,對方也通過2間本地銀行將錢分2次轉給我的戶口,我也將收據開給他們,並開始為他們進行推廣。”
他們指出,對方在6天后突然以不滿意廣告為由開始發視頻及照片恐嚇,並要他們賠償2萬令吉才會善罷甘休!
“我們都沒有做錯,所以堅決不就範也向警方投報,結果對方變本加厲開始發我們及家人的個人資料清單來恐嚇我們,還揚言不給錢就會傷害我們一家。”
他們指出,這一個月他們整日都處於擔驚受怕的情況,而對方真的在平安夜凌晨4時30分,放火燒岳父的轎車,還將燒車視頻發給他們。
“隔日聖誕節,我們再次收到信息,內容寫道:放火燒車還不夠嗎?那遊戲繼續!同時將勒索的賠償金額增加至4萬令吉。”
盧嘉偉指出,他們一直不理解對方如何拿到他們的個人資料,他們並未和對方見面,也不曾提供任何個人資料給他們,但對方卻能清楚掌握一切,甚至連他們新家的地址都瞭如指掌。
“我們先後向警方投報3次但依舊飽受威脅,現在也不懂要如何是好,唯一能做的事以後更加謹慎,再也不接來歷不明的公司業務。”
另一方面,張天賜狠批這些歹徒目無王法,他們所做所為已經牴觸法律,若事主一家因燒車導致任何人命傷亡,這些人就是殺人兇手,是要被判死刑的。
他說,警方應馬上採取行動對付這些歹徒,將他們繩之於法。
(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提供)
(林佳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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