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的這些新措施,頗有一石二鳥之效。一是禁掉那些名為考察實則旅遊的“陋習”;其二便是杜絕官商互通有無的機會,防微杜漸的滅掉可能產生賄賂的機會。
生意場講究互利互惠,商家往往在接待政府官員時,絕對是不吝惜成本的,務求官員“滿意高興”。在商家的眼中,官員也可以是“客戶”,因為很多商業流程如果得不到政府官員的“配合”,往往是事倍功半的。當然這裡頭也是別有文章的。合理範圍內的,比如餐宴或住宿,商家方面是將其列入運營成本或者應酬費用裡的。至於超過這些範圍的,就不會出現在明賬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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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對於何謂合理,何謂合理範圍外,則是存在著一大片的灰色地帶。吃個餐宴,可以是幾百塊一桌,也可以幾千塊的。住宿方面亦是。
為了肅清這一大塊的灰色地帶,財政部副部長沈志強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證實財政部已經出臺新規定,公務員涉及任何採購活動的出國考察費用,一律不得再由任何私人公司承擔。
同時政府官員出國考察的項目門檻,也從原來的200萬增至1000萬;並且這類出國考察的費用及成本,也必須預早確定,而且須列在得標公司的合同內。而這裡頭的重點是,合同中涉及的公司不得資助此類差旅。沈志強強調,因為只有這樣,政府代表的評估才能顯得中立。
新政府的這項決定雖然看似強硬,但卻是有必要的。我們都知道“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的道理。如果整個行程,出差的官員都得到合同涉及的相關公司殷勤招待,從中產生出了不合適的“私人情誼”,那麼這些官員在做評估分析時,誰能擔保不會多多少少的加上一點“感情分”?一旦失去了客觀,那麼這樣的一份評估又還有什麼公正可言?
從財政部抓緊出國考察這一塊,身兼財政部長的首相安華,顯然是清楚看到了“出國考察”這些項目中隱藏的問題。其實不只是政府機構,很多民企所謂的“出國考察”,更多的是“出國旅遊”。就算真的是考察性質,也是幾個真正負責考察,再“配搭”幾個隨團去旅遊的。民企尚且如此,政府單位就更不待言。
所以我們見到財政部直接頒發禁令,停止各政府機構使用年度業務支出,來為公務員出國考察撥款的做法。很顯然的,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杜絕如前所述的“旅遊性質考察團”。
而且我們也見到財政部細緻的將出國考察分為兩類,即招標前派遣和招標後派遣,其中包括交付前考察、工廠測試和評估、項目監控、執行報告會議、最終驗收測試和培訓。並且限定代表政府的官員不得超過3人,其中一人必須是參與採購的官員和至少一名技術官員。
眾多諸如此類的條規,讓我們清楚看到新政府在節省開支和整頓官吏風氣上,用力極猛,絕非像是走走過場、發發官威的模樣。
另一方面,我們也見到新政府在整頓官吏之餘,對私企也同樣力道巨大。財政部直接禁止官員接受沒有列入招標文件裡頭的培訓和訪問,除了會紀律處分違例的官員,對於涉及的承包商和供應商,也會被列入黑名單。
財政部的這些新措施,頗有一石二鳥之效。一是禁掉那些名為考察實則旅遊的“陋習”;其二便是杜絕官商互通有無的機會,防微杜漸的滅掉可能產生賄賂的機會。
只是條規雖然好,但執行力度才是關鍵。我們冀望新政府能堅持地將之落實到位,給國家帶來新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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