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30日訊)臺灣選秀節目《超級偶像》2007年開始播出,不只是知名的電視歌唱選秀節目,也培養出當今線上許多歌手、演員,近日傳出曾參加《超級偶像》選秀的女歌手林鑫汝捲入詐欺洗錢案,金額高達3.3億臺幣(約4741萬令吉) !
除了《超級星光大道》的“星光幫”之外,當時的“超偶幫”也非常有人氣,比賽結束之後各自進入演藝圈發展,有的離開了鎂光燈的焦點。根據《鏡週刊》報道,歌手林鑫汝曾參加《超級偶像》第5屆選秀,身材高挑亮眼,日前與其男友吳宗祐捲入3.3億臺幣詐騙洗錢案,全案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ADVERTISEMENT
根據受害廠商指出,林鑫汝與男友吳宗祐設立多家人頭公司,並佯裝買家下單,再跟廠商表示為管控品質與執行情形要指定供應商,廠商遂向指定的供應商下單,使受害廠商於不知情的情況下將高額價款給付予供應商。供應商事後卻完全沒做任何服務,卻白白收取高額款項,受害廠商認為遭詐欺因此憤而提告。
經檢警調查後發現林鑫汝與吳宗祐涉及詐欺、洗錢罪嫌,兩人自人頭公司帳戶將款項匯出或以現金提領方式將款項挪為己用,違法所得金額高達3.3億臺幣。
受害廠商表示,林鑫汝和吳宗祐還派人騷擾,找人舉牌、發傳單,佯裝遭受害廠商恐嚇,嚴重損害受害廠商商譽。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