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媒周五报道,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涉严重违纪违法,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他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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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陈如桂违规收受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帮助亲属调整职务;权力观扭曲,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帮助亲属承揽工程、吸收存款牟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践踏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隐身幕后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60岁的陈如桂曾任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他在6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互联网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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