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媒週五報道,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如桂涉嚴重違紀違法,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他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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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指,陳如桂違規收受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住房,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幫助親屬調整職務;權力觀扭曲,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幫助親屬承攬工程、吸收存款牟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踐踏紀法底線,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隱身幕後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60歲的陳如桂曾任中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深圳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他在6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互聯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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