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s move on,heal the divided nation (向前走, 团结两极化大马)之声响起。但知易行难,又该从何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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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2022年,代表多元与进步政治思潮的安华在折腾近四分之一世纪之后,终于如愿以偿出任第10任首相!然而,他虽以团结政府之名入主布城,所面对的却是一个史无前例更两极化更分裂的大马社会!
踏入2023年,向前走,举步艰难。朝野政客之间的攻奸,只会越演越烈!双方已互相妖魔化对方,指责对方是大马社会分裂的罪魁祸首。如一方指宗教学校是极端思维的温床,另一方则归咎独中是沙文主义的产地!
Let’s move on,heal the divided nation (向前走, 团结两极化大马)之声响起。但知易行难,又该从何开始呢?
我想起多年前在网上读到了一篇标题为“为何你代表他们?”(Why do you act for them?)的文章,作者为一名马来执业律师。文章里的对话围绕着当年轰动一时的男穆斯林“男穿女装”的官司。而作者,即文中与法学生对话的律师,其实也正是有关官司主人翁的其中一位代表律师。
当年上诉庭三司历史性的一致裁决1992年伊斯兰刑事法(森美兰)第66条文禁止所有患有“性别认同障碍”的男穆斯林“男穿女装”,惩戒任何违反该条文的人士,已剥夺了这些人的生活尊严。
如此深具颠覆性的法庭判决,必然招惹国内保守宗教势力的反扑。我们必须承认,大马社会相对保守,很多穆斯林,甚至其他宗教信徒,也不见得能接受这项判决。因为他们认为,中性人的存在是“不正常”的,而允许男中性人作女性装扮(包括女中性人作男性装扮),无疑等同于鼓励歪风,以及公然违抗教义?
而该篇文章里头的法学生就似乎代表国内保守宗教势力质问作者“为何要要代表“男穿女装”男穆斯林”?
法学生:“为什么要代表他们(变性人)?”
律师:“因为我首先问,他们是人吗?然后我再问,他们在受苦吗?他们是?然后,我问,我现在可以帮助他们吗?如果是的话,那就看自己可以做些什么。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他们是跨性别的,又会有什么不同呢?他们是受苦的人类。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法学生:“但是伊斯兰说他们这样做是错的。所以他们改变性别或打扮成女性是错误的。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不改变性别或不穿女士服装而已,那有什么难呢?”
律师:“现在,我不敢说自己了解为何他们要这样做,因为这超出了我个人的经验。我也不知道那种需要与自己生来的性别不同,或者非常需要穿着女装的感觉。但是我知道你的意思。您认为他们选择做这些事情是他们有意识的决定。但事实并非如此。据我了解,他们确实感到有必要改变性别或在穿着上表达自己的性别,就像您和我非常肯定我们是男性,而不是女性一样。鉴于他们坚定决心改变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一种他们真实纯正的意愿,而不是一时兴起的幻想。”
法学生:“但是他们有这种感觉是错误的。”
律师:“对不起,我们可以一直控制自己的感觉吗?那就根据你的立场,意即成为变性者是伊斯兰所不允许的。所以应该禁止他们,对吗?”
法学生:“是。”
律师:“好吧。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处理他们?我们杀死他们吗?”
法学生:“当然不是!”
律师:“我们要把他们终身监禁吗?”
法学生:“不是。那是不对的。”
律师:“我同意。好吧,让我们剥夺他们的国籍。将他们驱逐出境。”
法学生:“这不公平。”
律师:“那么,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将它们放在改造中心。他们将从小就被教导他们自己的感觉是错误的,只有在改造中心满意他们已被“纠正”之后,才将其释放出来。更好吗?”
法学生:“那也太残酷了。”
律师:“所以现在,我们该如何处理他们?”
法学生:“听你这样说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了。”
律师:“简单。像对待其他所有人一样对待他们。这又何错之有呢?他们不应因为欲表达自己自然的身分而受到刑事起诉。那不公平。另外,我们联邦宪法第8(2)条款也保障他们不应受此对待。”
法学生:“唉,这也是事实!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想了。”
律师:“好吧,我的香烟也抽完了。我就让你思考一下。我必须回去工作了,谢谢您的陪伴。祝您学习愉快,晚安。”
文章看似轻描淡写记录一段作者与一名法学生的对话,但读后却发人深思,理性对话可以改变个人观念,乃至于社会思维的可能性!其实理性对话也正是时下两极化社会最匮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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