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今日透過律師,向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UNWGAD)入稟請願書,尋求獲釋或讓他被判涉及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的案件得以重審。
聯邦法院五司是在去年8月23日,一致駁回納吉SRC國際公司洗錢案終極上訴,維持原判,納吉隨即入獄到加影監獄服刑12年,成為建國史上首位被判入獄的前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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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聆審有缺陷違國際司法
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時指出,納吉會入稟上述請願書,是因為聯邦法院階段的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上訴聆審存在嚴重缺陷以及違反國際司法規則。
他說,納吉在請願書中要求UNWGAD的5名國際司法專家小組裁定聯邦法院在去年8月23日駁回納吉的上訴,是不公正、有缺陷,並且侵犯了納吉的基本人權以及聯邦憲法。
聯邦法院沒給抗辯機會
他指出,聯邦法院的訴訟程序沒有給納吉合理的機會來抗辯,以及剝奪了律師為案件做準備的時間。
“聯邦法院甚至不允許納吉的辯護團隊就12年的監禁刑罰提出上訴。
“本質上,納吉是在沒有機會在聯邦法院為自己抗辯的情況下,就被送進監獄。”
UNWGAD裁定審判公平與否
沙菲宜指出,在聯邦法院的上訴階段,納吉新聘的律師沒有足夠的時間閱讀和處理上萬頁的上訴文件以及94項上訴理據。
他進一步說,UNWGAD的5名傑出人權法官將聆審納吉提出的上述申請,這5名人權法官不會被要求裁定納吉是否有罪,而是裁定納吉面對的審判是否公平。
“如果不公平,則可以呼籲政府釋放他(納吉)或讓案件獲得重審。”
他指出,雖然這個決定沒有直接約束力,但影響很大,尤其因為馬來西亞有傑出的法律專家在有關的工作組。
他說,作為UNWGAD裁決的受益人,納吉表達了希望和信心,即現任政府將遵循UNWGAD的裁決。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五司於去年8月23日一致駁回納吉的上訴申請,裁定維持高庭的原判,即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所有7項控狀皆罪名成立,即起入獄12年,成為建國史上首位被判入獄的前首相。
當時另四司分別是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甘達、聯邦法院法官拿督娜莉妮、拿督林添鑽以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納吉目前在加影監獄服刑。
(攝影:陳敬暉)
新聘律師未獲足夠時間準備
沙菲宜一再強調,納吉在聯邦法院上訴階段新聘的律師鄭寶德,並未給予足夠時間為案件陳詞做準備。
當記者指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有給機會讓鄭寶德陳詞時,沙菲宜回應:“假設你是鄭寶德,是新聘的律師,你剛被委任,還未閱讀有關的文件;我是東姑麥潤,我叫你陳詞,你不能陳詞,因為還未做好準備。”
沙菲宜問:“是真的給你機會陳詞嗎?或者那是虛幻的?
“這是虛假的權利嗎?當我給你權利時,你必須能夠使用該權利,不是虛假的方式,而是必須實際。”
他指出,這就是他所說的“完全違反人權和自然正義”。
“是否有對(納吉面對的)刑罰進行任何論證,沒有,這是一項基本權利。”
請願書與申請檢討裁決無關
沙菲宜指出,納吉向UNWGAD提交請願書,與聯邦法院擇定在本月19日聆審納吉為檢討罪成和刑罰裁決,所提出的申請,兩者是無關的。
聯邦法院此前擇定本月19、20和26日,聆審納吉為檢討聯邦法院維持他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案件中罪成和刑罰裁決,所提出的申請。
記者詢及納吉會否因為入稟上述的請願書,而申請展延本月19日的聆審,沙菲宜表示他們已就本月19日的聆審做好準備。但他們被告知,在法官安排方面有問題,因為不夠法官。
沙菲宜說,UNWGAD是一個獨立的機構,每年舉行三次庭審,今日提交請願書後,UNWGAD會處理併發送給馬來西亞政府,以便大馬政府回應這些指控。
詢及若我國不遵循UNWGAD所作出的裁決,是否會被制裁,沙菲宜表示,這是明確的。
“如果你(馬來西亞)不遵守聯合國的建議,為什麼要成為聯合國的成員?”
他已將上述請願書的副本提交給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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