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6日讯)国会上议院主席丹斯里莱士雅丁认为,要取消内阁成员的退休金可以通过联邦宪法修改来完成,不过基于这与过去和现职的国会上下议院议员有密切关联,且还需研究许多事项,因此要落实并不容易。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莱士雅丁表示,根据现有团体需平等的联邦宪法第8条文,这项退休金的废除与其他团体包括国会上下议院议员有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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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虽然国会可以修改相关联邦宪法,但实际操作非常困难,因为它需要研究许多事情,还有涉及过去和目前在职的议员,不像“开枪”那么容易。
“第一是个人退休金不能减少;第二是任何想要剥夺他人权利的事情,都必须在联邦宪法第8条文下是平等的,因为这涉及了国会上下议院及州议会的议员。
“如果内阁会议取消退休金规定,那么国会上下议院及州议会的议员退休金也将被考虑在内。”
宪法专家:通过内阁部长决定
另一方面,宪法专家拿督旺阿末法巫兹认为,取消内阁成员的退休金只能通过内阁部长的决定来实施,因为此事是根据国会法令进行的。
他指出,内阁部长可以就此法令修正案提出建议,但这个事情与宪法明确规定的公共服务退休金是不同的。
他说,联邦宪法第43(9)条文表示国会应通过立法对内阁部长的薪酬作出规定,为此他们不提“退休金”这个词汇,只提薪水。
“如果我们想审查内阁成员、国会议员的薪水形式,那是没有问题的。”
“联邦宪法中没有内阁成员退休金的具体规定,而是通过国会法令。”
诺阿敏阿末:每年可省逾亿开支
公正党前加央区国会议员诺阿敏阿末表示,如果取消前内阁成员的退休金,政府每年可以节省1亿令吉至1亿5000万令吉的国家开支。
他认为,根据国家现行制度和有资格领取退休金的前内阁成员人数,即部长、副部长和国会秘书的费用为每年1亿令吉至1亿5000万令吉。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日前表示,政府无意减少或取消前部长的退休金,而目前做出的决定是取消部长所获得的福利,不是前部长,而且这是涉及行政问题,并非联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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