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从今年4月开始,消费者每次从海外网购价格低于500令吉以下的商品(LVG),都需多付10%销售税,惟不包括网购的烟草产品、电子烟枪等。
《马来邮报》报道,大马关税局截至1月1日的税收指南部分内容,从境外网购的入境低价商品将征收10%销售税,这包括纳闽、浮罗交怡、刁曼岛和邦咯岛以及自由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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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从海外带入马来西亚的运费或保险费则不会征收10%销售税。
据报道,例如网购一件商品的价格为490令吉,运费10令吉,共500令吉。在4月1日之后,产品价格490令吉需加上10%销售税(即49令吉),因此,总费用是549令吉(产品+销售税+运费)。有关销售税会在订单确认时被征收。
惟若是4月1日之前网购上述产品,即使货物会在4月1日送到也不必另付10%销售税。
例如,若卖家在2023年3月31日开出发票(已收到货款),而消费者在4月1日或4月1日之后收到货物,则不被征收低价商品销售税;但若发票日期(收到货款)是2023年4月1日,消费者就要缴纳低价商品销售税。
报道指出,10%销售税不适用于酒精和香烟,包括烟草产品、电子烟及酒等。
蔡兆源:为本地商家提供公平竞争平台
另外,亚企理财中心税务与财务咨询总监拿督蔡兆源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指出,虽然即将征收的低价商品销售税会加重网购消费者的负担,但制造了公平竞争的平台给我国的商家。
他说,事实上,这项新措施是在商家的要求下执行的,主要是要制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给商家。
“本地制造商将制造产品销售到市场时,都会被征收销售税;若消费者在网上跟国外的制造商购买类似商品,基本不必付销售税,这造成本地的制造商失去竞争力。
“在落实这个新税务之前,营商的环境对电商本身也是不公平的。本地电商在网上售卖国内外产品都已经涵盖销售税,所以价格会比消费者向海外电商或制造商直接购买来得高,这也造成本地电商无法竞争。“
蔡兆源说,目前,500令吉以上的产品都会被征收销售税,因此,4月1日落实的新税将会增加小市民的负担,毕竟此前购买的产品不必付税。
他认为,政府落实这项新措施的用意是,制造公平的竞争平台给本地制造商、零售商和电商;第二,国际税务趋势,因为很多国家与地区,尤其消费税制度下的国家与地区,都已取消微量免税原则(De Minimis)的便利。
“因此,这项新措施对电商的影响反而是好的。而且落实这项新税务也是鼓励国人多购买国货;如果国人都跟外国买东西,那钱都给外国人赚完了?”
政府去年通过2022年销售税修正法案,从今年4月1日开始,向本地及海外电商征收低价商品10%的销售税。马来西亚购物者每次在网上购买价格低于500令吉的海外进口商品时,都必须多付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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