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向聯合國任意扣留工作組(UNWGAD)提交請願書,要求獲釋或重新審理SRC國際公司案件,對司法機構完全不會造成影響。
她在新聞發佈會上受詢時說,在聯邦法院作出判決後,納吉欲採取的後續行動是他的個人決定,與法庭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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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法官)的工作是在審理案件方面履行職責,當下判後,我們職責結束,無論他想做什麼,他想探索什麼途徑,這都不是我們的控制範圍。”
納吉的代表律師沙菲宜日前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在加影監獄服刑的納吉已向UNWGAD提交請願書,尋求獲釋或讓他被判涉及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的案件得以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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