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週二(10日)以犯罪嫌疑人身份到案,第一大在野黨黨首任內接受檢方傳訊尚屬首次。
李在明當天早在水原地方檢察廳城南分廳大樓門口接受採訪稱,檢方訊問的答案莫須有,推定有罪、註定起訴沒有懸念,對檢方解釋真相沒有意義“真相只能在法庭上大白,我從未打算享受特權,清白無辜,無需退避,我將堂堂正正地申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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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釋稱,城南足球俱樂部(簡稱城南FC)的員工拿到廣告訂單,帶來了節稅惠民的效果,治理結構決定了這筆錢無法中飽私囊,檢方的強盜邏輯只能用羅織罪名搞垮政敵來解釋。
李在明在城南市長任內兼任城南FC主席。他涉嫌在任內的2016至2018年吸引門戶網站NAVER、斗山建設、車醫院等企業170多億韓元(約6100萬令吉)的贊助。2018年,當時在野的正未來黨控告李在明利用職務之便為上述贊助商提供建築審批、土地用途變更等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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