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近来频频发生班机延误甚至取消事故,轻则延误行程,严重的甚至导致乘客滞留外国陷入无助情况,唯全国消费人投诉中心(NCCC)提醒乘客一旦遇上班机延误甚至取消局面,应明白自己的权益并适当维权。
乘客可向航空公司索偿
NCCC高级经理峇沙卡兰说,2016年航空消费者保护条例(MACPC)阐明,乘客但凡遇到航班延时或取消,都可按条例规定向航空公司索取相应的供应或赔偿,包括提供食物、通讯便利、酒店住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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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早已生效,但很多乘客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因此不懂得维权。”他说,一旦航班延时2小时以上,航空公司须对每名乘客提供食物、通讯及上网便利。
一旦延迟超过5小时,航空公司须对乘客提供免费酒店住宿;若取消航班,则须为乘客安排替代航班或退款。
“条例已经生效,只是很多乘客并不知道这是他们的权益,因此就不知道要维权,更何况若大马航空委员会(Mavcom)无法管控与监督航空公司操作,那么乘客就更难维权了。”
他透露,Mavcom有意近期内修订航空消费者保护条例,因此该会建议在修订后,将上述乘客权益展示在机场显眼处,让面临航班延迟或取消的乘客知道如何维权。
“例如,一旦航班延时,就该有明确的指示牌,让受影响乘客前往拨打免费电话或上网,以及提供一些食物。”
欧盟条例:延时需赔逾千令吉
峇沙卡兰说,纵使已有乘客保障相关条例,但仍未达到欧盟标准,“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更多。
在欧盟,若航程在1500公里内的航班延时,航空公司须向乘客赔偿250欧元(1171令吉);逾3500公里的航班延时3小时以上,航空公司须向乘客赔偿600欧元(2811令吉)。
除了金钱赔偿,受航班延时影响的乘客也将获得食物、酒店等福利。若因信仰而无法食用航空公司提供的食物,乘客可以到外购买食物并向航空公司实报实销。
“这是大马可以参考或效仿的,对受影响乘客所提供的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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