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司法委任只是一個初步設想,因為在這之前各造必須要對與法官委任有關的聯邦憲法規定,進行詳細的研究和探討,唯有如此才可以使到司法委任委員會法令能夠與聯邦憲法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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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奉行三權分立,但由於政治因素的干擾,使致在很多時候無法貫徹落實,特別是在司法委任這個部分,基於憲法規定,首相在委任法官上具有權力,致使司法獨立難以避免的會受到“行政”的影響。這也是去年在統治者會議上,森美蘭最高統治者端姑慕里茲殿下發表御詞建議進行司法改革時,特別語重心長地提及9人司法委任委員會的舉足輕重,為確保該委員會能夠獨立履行職責,首相應放棄委任5名成員的權力。
只不過這一切仍然要回到憲法。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在司法年度開幕禮上,也表示司法委任的過程中應保持不與政治掛鉤,不受任何形式的干擾和影響,對司法獨立是至關重要的。她認為司法委任委員會在提出建議方面的基本做法是,只是建議最優秀的人選來受委成為法官。
顯然的,我們可以看出馬來統治者理事會與司法機構,對於任何的司法改革建議,以及改善現有制度的意見,都是持有歡迎態度的。惟此舉乃涉及倘若現有憲法規定法官的委任必須經過行政機構,那麼要在法官委任的這一方面,將會難以達到完全獨立的意義。
有鑑於此,要讓司法真正意義上回到完全獨立的層面,顯然改善司法委任只是一個初步設想,因為在這之前各造必須要對與法官委任有關的聯邦憲法規定,進行詳細的研究和探討,唯有如此才可以使到司法委任委員會法令能夠與聯邦憲法相符。否則即便是我們認為行政機構委任不符司法獨立,卻因為受到憲法的約束,而不能夠擅自做出更動或改變。
在此情況下,司法界本身的自重和潔身自愛在更顯得尤為重要,尤其在涉及審理公眾利益的案件時,法官的判決和判詞,都將受到民眾的關注和監督。東姑麥潤表示,去年對審理涉及公眾利益案件的法官進行企圖恐嚇的行為,或向法官施予不正當壓力的其他行為愈發明顯。但也正是這些行為試圖直接侮辱法治和司法的獨立性的行為,使得司法機構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更需要堅定不移、公正不阿。
法官的判詞在相對之下便顯得格外重要。因此東姑麥潤也提醒法官,在書寫判詞時,必須確保判詞的理據是清楚、連貫和簡潔的,最重要是讓涉及所有領域的公眾容易理解,同時判詞也反映法官履行職責的能力。東姑麥潤的苦口婆心,顯然是來自有一些人因為不喜歡法庭作出的某些判決,便試圖做出不公平、有偏見和無知的批評,來敗壞法庭形象。而法官的判詞便是應回應和還原一切真相的根本所在。這些判詞將會上載到相關網頁,讓公眾可以在網上瀏覽閱讀。如此與時俱進的做法,也可以使到公眾對一些批評司法機構的言論產生懷疑時,可以自行上網搜索相關判詞,從中分析這些批評言論究竟是言之有物,還是無中生有的詆譭性文章。
無論如何,我們還是希望司法委任委員會的改革能夠獲得儘快推展,讓司法獨立不再因為受到憲法牽絆而踟躕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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