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3日讯)一边是最爱的母亲,另一边是最爱的女人,该怎么选择?
一名男子在网上发文诉苦,表示他与女友在新加坡工作,好不容易存到钱买房了,但父母却坚持要在新屋加入母亲的名字,反而不允许他与女友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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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MY专页投稿指出,他的父母坚持新屋要加入母亲的名字,等到他与女友注册结婚生孩子后才退出,到时再加入女友的名字。
“屋子是我和女友一起买的,但我妈要我孝敬她,加名字下去,不然会伤心生气;爸爸也要我们马上注册,但我在新加坡持工作准证,女友是永久居民,就算要注册也需要时间向人力部提前申请。”
他说,对于父母的要求,女友对此也感到不满,因为她既有份出钱买屋,但却不能放她的名字,觉得很不公平。
“一个是我最爱的妈妈,一个是我最爱的女人,我该怎么做?“
对此,不少网民纷纷表示,既然男子都已经到了适婚年龄,就应该要有自己的主见,而不是只会听从父母的要求,毕竟他必须要照顾到另一半的感受。
也有网民表示,既然男子的父母要在新屋加入母亲的名字,那么就应该由他与母亲出钱来买屋,而不是要求女友既要出钱,又不能在新屋加入自己的名字。
“你爸妈应该先出钱买屋,把钱还给你女友,等到你母亲在你们结婚生子并退出联名后,再把钱给回你母亲。”
有些女网民也直言,如果她们的男友是这样的话,她们宁可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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