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針對有網民在推特申訴亞航X航班延誤,導致他和妻子被迫滯留在墨爾本5天一事,大馬航空委員會(Mavcom)調查結果顯示,亞航X已根據2016年航空消費者保護條例(MACPC),為受影響的乘客提供航班中斷的選項,即在航班取消的情況下,儘早或稍後為消費者提供退款,或安排替代航班。
該會也促請消費者在網上發佈有關航班問題的信息時保持謹慎,並通過官方渠道進行投報,提供足夠的信息和文件,確保展開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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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航空委員會今日公佈亞航X(AirAsia X)於今年1月2日從墨爾本飛往吉隆坡的D7 219航班取消,以及峇迪航空(Batik Air)於去年12月22日從吉隆坡飛往古晉的OD 7634航班延誤一事的調查報告。
據報告,該名乘客購買2張原定1月2日的D7 219航班機票,於去年12月30日收到亞航X基於運營原因,取消航班的通知,導致受影響乘客重新預訂1月6日飛往吉隆坡的航班。
該會指出,亞航X在去年12月30日當天通過短信和電子郵件通知所有的乘客,並提供3個選項,即免費更改飛行日期、把機票費用轉入信用賬戶,或為未使用的機票提供退款。
“亞航X已通知乘客航班取消,並根據情況提供重新預訂1月1日至12月31日從墨爾本飛往吉隆坡的航班選項,同時能夠重新安排1月3日至7日D7 219航班的其他受影響乘客。”
不滿意峇迪航空解釋
至於峇迪航空延誤一事,大馬航空委員會說,該會對於峇迪航空的解釋感到不滿意,並已於1月12日發出解釋信,該航空需要提交書面申述。
“根據2016年航空消費者保護條例第8(1)和12(6)條文,航空公司需儘快向乘客和公眾提供航班的更改信息。雖然峇迪航空確實向MAVCOM提供航班中斷的資料,但不足以斷定該航空是否採取一切措施,向受影響的消費者傳達航班延誤的信息。”
該會說,任何不遵守2016年航空消費者保護條例的行為,首次違例的航空公司或會被處以20萬令吉的罰款,再犯則被處以10倍的罰款。
截至目前,該會已對不遵守條例的航空公司採取行動,罰款總額為470萬令吉。
促給航空公司機會解決投訴
大馬航空委員會也敦促受影響的消費者,應該給予航空公司機會,解決他們的投訴。
“對於那些沒有收到回覆,或不滿意公司解決方案的人,可透過www.mavcom.my網站,向MAVCOM進一步投訴。”
另外,消費者可通過www.flysmart.my網站,或FlySmart手機應用程式,大馬航空委員會子品牌FlySmart提交投報。
消費者還可撥打MAVCOM消費者熱線1800-18-6966(境內)或+603-7651 2777(境外)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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