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15日讯)一名托儿所女保姆今日在瓜拉登嘉楼地庭,面对七项虐待一名四个月大男婴并导致他陷入昏迷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女被告拉惹诺依法拉惹诺汀(27岁)于地庭法官诺丽雅奥斯曼面前否认这七项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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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本月1日至3日,在瓜拉登嘉楼一家托儿所内虐待这名男婴,并导致男婴颅骨左侧骨折,头部内出血。为此,被告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 (1)(a)条文(残酷虐待儿童)。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处以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或长达20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法庭允许被告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定于2月16日过堂。控方代表为副检察司哈妮斯娜比哈,被告代表律师为阿都哈亦沙林。
根据新闻媒体日前报导,瓜登一家托儿所内一名四个月大的男婴被指受到保姆虐待至陷入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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