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财经

|

投资周刊

|
发布: 10:36am 16/01/2023

卖房

卖房

父兄留下屋子 小妹擅自卖了……

郑碧娥

云妮读者说,父亲和大哥各拥有新加坡一间店屋的50%权益,父亲去世后,租金转为母亲的生活费,直到母亲离世。

ADVERTISEMENT

如今,他们都不在世了,大嫂拥有50%权益,小妹却说她已将该产业卖了,并说是母亲临终前的遗言。

我不知道该相信与否,希望林律师提供一些建议和看法。对方的律师说,遗嘱是写给小妹的,不能公开。

答:林若辉律师说,由于店屋是云妮读者父亲和大哥联名拥有,各拥有50%权益,在父亲去世后,云妮是否能确定她父亲在生前有立遗嘱,写明他在店屋的50%权益是留给云妮的母亲,或是家庭中的其他成员。

假如她的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那么她父亲在店屋的拥有权,将根据遗产分配法令加以分配。在这种情况下,云妮也可以分到一部份的遗产。

至于她哥哥在店屋的50%权益,估计她哥哥有立遗嘱,写明留给他太太,就是云妮的大嫂。

此外,云妮没有提及父亲生前是否有立遗嘱,写明他在店屋的权益留给云妮的母亲。

假如要出售该店屋,需要云妮大嫂的同意,建议云妮向大嫂了解店屋拥有权的事项。

根据云妮在信中的叙述,只是租金交给母亲,店屋的一半拥有权,并没有转给母亲。

林律师说,假如云妮父亲的名字仍在店屋,售卖店屋的交易是不可能进行的。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