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6日讯)一名私立学院前首席执行员因收取学生5000令吉作为发出学院文凭酬金而被控贪污,被告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1万5000令吉。
58岁的被告安南慕斯达法是于去年4月因上述贪污案被控上关丹地庭,当时他否认有罪,事隔9个月后,他今天向地庭法官改口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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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面对2项指控,分别指他在2015年10月21和24日,在而连突一间银行通过接收代理人缴付两笔总值5000令吉的汇款,不实诚利用假文件,即学院文凭当真文件般发给一名学生,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71条文(伪造假文件),并可在465条文下治罪。
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被告是从2015年4月12日开始担任位于增卡一所私立学院的首席执行员。当时有一批学生获献议报读该私立学院的北苏门答腊预科课程和基础科学课程,但学生无需上课和实习就可以获得该学院发出的文凭和成绩单到国外升学。
案情透露,这些学生是在一名代理人的安排下报读该学院有关的课程,而代理人联络被告以协助处理有关的文凭和成绩单,被告则要求5000令吉酬金作为发出相关文件和学生不必上课和考试的安排,代理人因此通过两次线上交易把5000令吉汇入被告的银行户头。
案情提到,该学院课程协调员在被告指示下准备有关课程文凭和成绩单,不过,该协调员因担心被告的行为违法而把事情转告该学院的财务执行员。
案情指出,调查发现被告收取了代理人替4名未登记报读该学院课程的学生总值2万令吉,作为发出该学院文凭和成绩单酬金。双方交易事成后遭人向反贪会举报。
被告经协商改口认罪
被告代表律师阿里夫向法官求请指出,被告经协商后已经改口认罪,从中节省了法庭和各造的时间,因此要求法官从轻发落。
“被告来自大家庭,是家中11名年龄介于3至32岁孩子的经济支柱,自从卸下学院首席执行员的职务后,被告从事小生意,所得到的收入不稳定和难以维持家中庞大开支,希望法庭体恤被告的沉重负担,勿判他坐牢。”
他提到,被告没有前科,这次是第一次犯罪,并且已经知错,希望法庭可以给被告一次重生的机会。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丽法依查蒂副检察司认为,被告利用其担任学院首席执行员的便利犯下罪行,已严重影响国家的形象和廉正。
“法庭应给予被告一个惩罚,不但能教训被告,更重要的是达到教育民众的目的,劝诱人们勿犯下相同的错误,而且要传达不管任何背景的人犯下贪污,同样会受到制裁的讯息。”
法官拿督阿末占查尼指出,他考量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决定判处被告两项指控分别罚款7000和8000令吉,若拒绝缴还罚款,每项指控以监禁6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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