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大馬人權委員會(SUHAKAM)建議所有教練或體育教師參加人權和兒童權利課程,作為獲得學生體育教練執照的條件之一。
該委員會主席拿督拉末莫哈末表示,作為1989年《兒童權利公約》(CRC)的簽署國,我國有責任確保兒童自由參與遊戲和娛樂活動的權利受到承認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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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掌摑球員教練吊牌決定
他今日發文告指出,人權委員會對於青年及體育部和教育部一致認同吊銷掌摑學生球員教練執照的決定,表示支持。
他認為,青體部和教育部的行動向所有體育教練和教師發出了一個堅定的信號,即青體部和教育部不會犧牲運動員的安全和福祉,尤其是兒童運動員。
“這一決定也被視為保證兒童和青少年在參加體育、藝術或文化活動時不會受到任何一方的虐待和騷擾,若此類事故處理不當,恐怕這些孩子的情緒會受到干擾,他們可能從此會害怕玩耍和參加體育活動。”
他建議,若家長或監護人發現任何虐待案件、教練或體育教師侮辱學生的事件,可撥電關懷熱線15999或Whatsapp至019-2615999,以向警察或社會福利局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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