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一馬公司(1MDB)首席執行員阿魯爾甘達,被控竄改1MDB最終審計報告的表面罪名是否成立,高庭已改期至3月3日揭曉他們的命運。
已升任上訴庭法官的莫哈末再尼此前是擇定於1月30日發表裁決,如果納吉和阿魯爾甘達的表罪成立,他們須出庭自辯,若表罪不成立,則當庭無罪釋放。
ADVERTISEMENT
主控官阿末阿克蘭副檢察司受詢時確認這個新日期,並表示控方是在今日收到法庭的電郵。
他說,根據這封電郵,副主簿官凱特琳表明,已空出1月30日的裁決日,各方當天無需出庭。
“新的裁決日已改期至3月3日(週五)早上9時30分。”
控方在傳召16名證人出庭供證後,於去年9月7日宣佈完成舉證。
上述證人包括已故前政府首席秘書丹斯里阿里韓沙、前總審計司丹斯里安比林和丹斯里瑪蒂娜、1MDB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巴克,以及國家總審計署(NAD)前審計主任沙阿都。
控狀指出,現年70歲的納吉利用其職權發出指示,也就是在上述報告完成及提呈公共賬目委員會之前進行竄改,以避免受到對付。
他被指於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間,在布城首相署犯下上述罪行,因此牴觸2009年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23(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治罪,一旦罪成,可判坐牢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少過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46歲的阿魯爾甘達則被控在上述相同時間和地點,與納吉串謀修改上述報告,以包庇納吉免於受到與1MDB事件有關的紀律、民事或刑事行動對付,因此牴觸反貪會法令第28(1)(c)條文,並與相同法令的第23(1)條文及第24(1)條文同讀,刑罰同上。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