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9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政府同意成立保护和照顾儿童的独立法定机构——儿童委员会有4大职权,来关注儿童的福利、福祉及保护。
她感谢政府针对迫害、剥削、性犯罪和侵犯儿童人权的问题迅速采取行动。
ADVERTISEMENT
她今日在推特发文告说,儿童委员会的的4大职权为:
(一)促进政府和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和教育;
(二)就制定法例、行政指示和程序,以及建议应采取的行动,向政府提供意见和协助。
(三)就儿童权利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协定规定的国际义务,向政府提供建议。
(四)对侵犯儿童权利的投诉进行质询和调查。
她指出,儿童委员会事务专员将在其任期内,通过起草具体法案来领导该会成立的进程。
“根据1999年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法令第5(2)条文,在获得国家元首陛下的批准后,儿童委员会事务专员的任命将予以公布。”
阿莎丽娜在本月初提议成立一个独立委员会,来维护儿童的权利与福祉,认为该独立委员会将拥有更多权力和自主权,并可以作为与教育、权利和针对儿童的犯罪相关事务的监督机构。
“虽然监督任务是交由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的儿童事务专员,但设立一个独立委员会会更理想。”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