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9日讯)政府就高庭对砂拉越马兰诺土着基督教徒吉儿爱尔兰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中做出标杆性裁决,即允许在非穆斯林宗教刊物上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已批准联邦直辖区和州伊斯兰理事会在相关上诉案件中,成为法庭之友。
这三个宗教理事会分别是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局(MAIWP)、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和吉兰丹伊斯兰理事会(MA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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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法庭 非诉讼一方
法庭之友不是司法诉讼的一方,而是获准通过与案件直接相关的某些法律事宜,提供资讯或劝告的一方,以协助法庭。
以拿督耶谷、拿督纳塔峇兰及拿督莫哈末纳兹兰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批准上述宗教理事会的申请,以作为相关上诉案的法庭之友。
三司说,相关宗教理事会有必要向将聆审相关上诉案的法官提出申请,以确定是否可以在上诉案聆审时,在庭上陈词。
上诉庭此前裁决,批准有关宗教理事会撤回介入相关上诉案的申请,并取消无自由下重新入禀的申请,也没有要求相关一方缴付堂费。
宗教理事会此前提出介入申请旨在插手成为司法诉讼程序中的第三方。
同意撤回“介入者”申请
宗教理事会代表律师在线上方式进行的诉讼程序中说,本上诉案的各方经过商议后,已同意宗教理事会撤回作为“介入者”的申请,而是提出成为“法庭之友”的申请。
吉儿爱尔兰的代表律师林恒昇(译音)证实,法庭取消无自由下重新入禀的申请。
代表内政部和政府的联邦律师诺阿迪格对相关介入者申请撤回,以及宗教理事会作为法庭之友的身分申请,没有提出异议。
本案择定1月26日进行案件管理。
2021年3月10日,高庭在批准吉儿爱尔兰司法检讨的申请后,全国基督教徒可以在宗教刊物上使用“阿拉”字眼和其他三个阿拉伯词,以进行宗教的目的。
内政部和政府随后在同年3月15日向上诉庭入禀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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