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0日訊)隨著聯邦法院去年駁回4名檳州議員挑戰檳州反跳槽法令合法性的準令申請,檳城高庭今日也駁回他們此前所提交的原訴傳票案件。
高庭法官阿茲佔裁決時說,因法庭沒此權限,因此駁回此案件,並交由檳州立法議會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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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州議員分別是土團黨直落巴巷區州議員祖基菲裡、柏淡區州議員卡立梅達,以及被公正黨開除黨籍的詩不朗再也區州議員阿菲夫、雙溪亞齊區州議員祖基菲。
他們於2020年入稟3份訴訟,挑戰檳州議會和議長在2020年10月提呈懸空他們的州議席,並重新舉行選舉的動議。
訴方代表律師基旦早前向法庭提出此案的兩大爭議,即2018年希盟仍未註冊,不算是政黨聯盟;被指違反跳槽法的4名議員中,有2人被公正黨開除黨籍,另2人沒有退黨也沒被開除,仍是土團黨員。
他同時認為應用於4名州議員的檳州憲法第14A條款,應與新的法令一致讀取,然而新法令尚未出爐。
原訴傳票此前因等待聯邦法院裁決而被擱置,直到聯邦法院去年8月裁定檳州反跳槽法合法合憲,12月16日駁回4名州議員挑戰檳州反跳槽法合法性的準令申請。
根據檳州憲法第14A條款,一名州議員中選後,一旦退黨、被開除或被終止黨籍,其議席將被懸空。
今日出庭聆聽判決的卡立梅達在判決後指出,他們4人將會就此向上訴庭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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