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20日訊)首相拿督斯里安華說,有關沙巴和砂拉越是否從州正名為邦的課題,因此事涉及聯邦憲法和邊界,有必要先徵詢馬來統治者的意見,才帶到內閣考慮。
他今日主持1963年馬來西亞建國契約(MA63行動理事會)會議後在記者會上說,這是會議取得的其中一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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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華表示,聯邦政府認可砂拉越及沙巴作為邦的地位,但在稱呼上若需要修正,則需要諮詢馬來統治者理事會意見後,才帶到內閣討論。
他說,根據建國契約所闡明,馬來西亞是由3邦即馬來亞聯邦、沙巴及砂拉越組成。根據聯邦憲法,馬來西亞是由馬來亞聯邦州屬及婆羅洲州屬所組成。
“這清楚說明,馬來西亞是由3邦所組成,無論它是被稱作為州屬或者是區域,都不會影響政府對砂拉越、沙巴及馬來半島作為邦地位的態度及立場。”
他指出,若需要對這些字眼展開任何修正,都必須先徵詢馬來統治者理事會的意見,再由內閣討論後,才向國會提呈修憲案尋求通過。
批10億撥款提升邊境設施
他說,財政部已初步批准總額10億令吉的撥款,以便開始動工提升沙巴和砂拉越邊境的海關、移民、檢疫與安全大廈(CIQS)基礎設施工程。
他指出,他近期會晤印尼總統佐科威,討論與沙巴和砂拉越接壤的印尼新首都“努山達拉”建設計劃後,批准上述撥款。
“我們已決定提供額外撥款提升邊境CIQS的安全層面,並提升CIQS和道路等基礎設施,因為我們不想被視為年久失修。”
砂每年特別撥款增至3億
安華說,在今天的會議上,聯邦政府也同意根據聯邦憲法第112D條款,將每年需給予砂拉越的特別撥款增至3億令吉。
他表示,聯邦政府也同意給予3個月期限,被聯邦政府徵用作為公共設施用途的州土地,若研究發現計劃未推行,土地必須以原價歸還給州,抑或是由財政部制定一個價格。
他指出,從1970年代開始,聯邦政府通過州教育局及衛生局以低價徵用土地,以作為公共設施用途。不過,在70年到80年代間,這些土地並沒有依據原定計劃被徵用。
他也宣佈委任砂拉越財政司拿督斯里旺利佐曼為內陸稅收局董事,即日起生效。
他說,砂沙年度特別撥款比較複雜,因為根據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聯邦每年需提供特別撥款給予砂拉越及沙巴,但卻受限於聯邦政府的財政能力。
他指出,當年沙巴及砂拉越共組馬來西亞時發展是相對落後的,因此當時的領導人包括首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考慮到這一點,認為有必要為砂沙提供特別撥款。
指多年1600萬不合理
然而,他認為,經過多年,這筆特別撥款的數額(1600萬令吉)已不合理,作為財政部長的他,也認同這是不合理的,所以聯邦政府初步將把砂特別撥款從1600萬增加到3億令吉。
不過,安華說,契約也闡明,特別撥款需要視聯邦政府的經濟能力。對此,阿邦佐哈里提出的方案將有一個方程式計算。
“3億令吉的撥款並非是常年固定數額,聯邦政府將視國家整個財務情況做出相應的調整,這些必須更細化及根據方程式進行。”
公務員花紅豁免徵稅
此外,首相也指出,所有州屬公務員的花紅將免稅。
“這項決定主要是基於公務員的花紅並不高,不應被徵稅。”
他說,砂拉越總理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昨日與他會談時,提出這項建議。
“雖然這項建議由砂拉越提出,不過,政府的決定適用於所有公務員,包括各州公務員。”
安華也特別感謝阿邦佐哈里與沙巴首長拿督斯里哈芝芝,及砂沙政府領導的努力下,讓會議取得共識及成果。
針對他是否有信心在首相任期內完成MA63協議懸而未決的問題時,安華認為,這不是大問題,且懸而未決的事項都是比較小的問題及敏感,不過目前已有方程式進行。
他說,之前有七八項事項已在2個月時間解決,即由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領導技術委員會,而他則與阿邦佐哈里協商。對他而言,這並非政治問題,主要是尊重契約及兌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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