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隆市交警自週三開始實施“安全行動19”執法行動,至昨晚為止已逮捕19名酒駕人士,同時針對各種交通違規行為開出7998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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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警察交通調查及執法組主任沙里夫丁助理總監向國文《陽光日報》如是指出,並指警方是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條文逮捕上述涉酒後開車的司機。
他說,在連日行動中,隆市交警也逮捕6名在公路上作出危險動作的摩托車騎士,他們年齡16至22歲,並將在陸交法令第42條文下被控。”
“隆市交警共出動20名警官和80名警員,在孟沙路、雲頂吉冷路和安邦路一帶展開執法行動,4天開出7998張涉及各種交通違規行為的罰單,並扣押18輛摩托車。”
沙里夫丁說,環境局也採取行動將負責採取行動,檢查所有扣押的交通工具。
在過去4天的“安全行動19”中,他指出,警方接獲首都地區發生的809宗車禍,其中2宗發生在吉隆坡芙蓉大道和新街場大道的車禍涉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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