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5日訊)國民登記局總監拿督魯斯林指出,我國自2018年至去年11月,共有2萬9698名非穆斯林公民與外國人結婚,當中又以男性居多,共有2萬零273人,女性則有9425人。
此外,魯斯林透露,與本地公民結婚的外國女子當中以越南人(6004人)最受歡迎,其次是中國人(3381人)、泰國人(3061人)及印尼人(23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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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與本地公民結婚的外國男子當中,則以新加坡2697人居多,其次是印度人(997人)、中國人(958人)及臺灣人(829人)。”
根據馬來報章《前鋒報》報道,魯斯林指出,國民登記局只記錄了我國非穆斯林公民與外國人的結婚記錄,至於穆斯林公民與外國人的結婚記錄則由各州宗教局記錄。
“為此,國民登記局呼籲公眾在結婚時切記要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尤其是涉及外國人的婚姻,否則會因此而引發問題,特別是他們的孩子在獲取的大馬公民身分上會受影響。”
他說,要獲得我國公民身分有多個渠道,除了自動獲得,也可通過法律渠道獲取我國公民身分;但若公民在與外國人結婚時沒有登記,那麼孩子將無法自動獲得公民權。
“若是大家在結婚時向國民登記局註冊,那麼他們的孩子出生後,就會根據父母的公民身分及婚姻註冊自動獲得公民權,但如果這段婚姻沒有獲得我國法律承認,那麼他們的孩子將會自動跟隨母親的國籍。”
魯斯林表示,若我國男公民迎娶外國妻子時沒有向國民登記局註冊,那麼他們的孩子將會跟隨他們母親的國籍,成為非公民。
“因此,我國非穆斯林公民在與外籍伴侶結婚時,需要向大馬駐外代表處登記註冊,或是在大馬登記,至於穆斯林公民則需要諮詢州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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