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盧森堡法院週二宣判,撤銷自稱是蘇祿蘇丹“繼承人”於去年7月11日對大馬進行索賠的個人扣押令申請。
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今日發表文告指出,被撤銷的扣押令申請是基於非法受委的仲裁員斯丹帕於2022年2月28日作了一項最終裁決,諭令我國必須向蘇祿蘇丹後裔支付149億美元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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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麗娜表示,馬來西亞一直拒絕承認索賠人(蘇祿蘇丹繼承人)策劃的所謂仲裁的合法性。
她指出,馬來西亞已利用所有可用的法律補救措施,確保斯丹帕的委任以及其所謂的“裁決”是無效的。
“結果,最初任命斯丹帕的西班牙法院追溯性地宣佈他的任命無效,並取消他在馬德里作出的所謂‘初步裁決’;法國法院已暫停執行斯丹帕在法國作出的所謂‘最終裁決’,等待馬來西亞撤銷‘最終裁決’的行動結果。”
她指出,馬來西亞隨即已立即向盧森堡地方法院申請,針對最終裁定成功取得了暫緩令,以聆聽針對撤銷最終裁定的聆審。
“該申請的聽證會於2022年12月5日舉行,盧森堡地方法院隨後撤銷了扣押令。”
阿莎麗娜表示,盧森堡法院的裁決證明了政府在任何場合皆捍衛馬來西亞的原則,以確保馬來西亞的利益、豁免權和主權始終得到保護和維護。
她說,政府也將繼續努力結束對馬來西亞的所有索賠。
根據此前新聞報道,法國仲裁庭是在2022年2月28日指示我國向蘇祿蘇丹後裔支付149億2000萬美元,而仲裁員斯丹帕是在沒有我國代表出席下,在該仲裁庭作出有關裁決。
儘管西班牙馬德里高庭隨後作出了註銷裁決,訴方卻企圖視而不見,在大馬不知情之下,向法國巴黎的刑事法庭獲取了單方面庭令(執行令)。
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國油)在盧森堡的兩家子公司於2022年7月11日,接獲盧森堡法庭移交有關“最終裁決”生效的通知書。
不過,法國巴黎上訴法院於2022年7月12日,批准大馬政府的申請,以暫緩執行斯丹帕於2月28日所作的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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