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夏銀川一名李先生大年初三與朋友聚餐,由於有喝酒,所以並未仔細查看單據就離開餐廳,翌日拿出來看,卻發現一份117元(人民幣,下同,約74令吉)的菜式,要加收3份“蔥姜費”共36元(約23令吉);而另外一份66元(約42令吉)的花蛤亦被收取3.3份“蔥姜費”,即39.6元(約25令吉),佔該道菜價格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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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表示,其後有向餐廳前臺確認,對方表示確實要收取該費用。他直言是第一次遇到要另外收取佐料費用的情況,感覺難以接受。事件引起網民熱烈討論,認為農曆新年期間餐廳漲價實在無可厚非,但亂立名目向客人濫收費用就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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