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選舉委員會前副主席拿督斯里旺阿末籲請當局採取收緊措施,以對競選活動開銷進行監管。
他認為,候選人的競選費用在提交給選委會之前,應由註冊審計師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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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阿末曾在2004年至2013年出任該選委會副主席,他是針對前首相敦馬哈迪提出限制政黨在選舉期間開支以遏止賄賂的言論,接受網絡媒體《今日自由大馬》(FMT)詢問時說,目前候選人競選費用雖設有上限,但除非敗選方或選民提出投訴,否則不需要進行審計。
他說,這意味著候選人可以簡化提供任何數字或項目,以滿足相關支出報表的要求。
根據1954年選舉法令規定,候選人在州選的競選費用不可超過10萬令吉,在國會議席選舉的開支則不得超過20萬令吉。
旺阿末指出,實際上是有必要對開支報表進行審計,以確保提供的數字可信,否則,公眾只會認為賬目是理所當然的。
淨選盟:選委會應發佈審查結果
另一方面,淨選盟主席範平東支持旺阿末提出的呼呼,指選委會可自行審計候選人提交的開支報表,或要求由認可的註冊公司審計。
他說,選委會必須把審查結果發佈在其網站,讓公眾可以仔細檢查相關內容。
“顯然的,在競選期間限制政黨的開支有其必要,否則他們可花費超過候選人設定的限額來影響選票,這勢必使選舉環境失衡,尤其是導致較小的政黨和一些獨立候選人處於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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