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1名車主被陸路交通局誤發沒戴頭盔違法罰單,在檢驗其摩托車及對照官員錄製照片後發現車牌誤認,但仍無法得到該局發出“無罪狀”的證明書。
這名車主王祥俊已向馬來西亞人民黨投訴與福利局主任李海雲作出投訴,要求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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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業:車主屢被要求出席調查
該黨宣傳主任陳建業發表文告說,車主多次要求陸路交通局發出上述“無罪狀”證明書,導致他繼續收到吉蘭丹峇章拉默交通執法組發出的公函,以出席“交通違規”的調查。
文告說,該公函即志明車主沒戴頭盔駕駛,違反交通法令。
陳建業指出,該黨將有後續行動,為事主討回公道,實際上,車主已被迫證明身分澄清沒有違規,並給予配合到旺沙瑪朱陸路交通局檢驗其摩托車,重新對照其官員錄製的照片發現車牌誤認,沒有違反交通規則。
指官員遲遲不願發出
他說,車主過後要求陸路交通局發出上述證明書,可是官員遲遲不願發出。
他指出,這案件引起許多疑點,其一是為何沒發出給事主證明無罪狀的信函,其二是為何陸路交通局沒有當場扣留車牌已缺角的違規騎士,其三,該局的行動導致事主諸多不便及申請休假,浪費工作天來進行沒必要的摩托車檢驗。
文告說,該黨已陪同車主向增江警察局備案,否認其罪狀,陪同者有李海雲、甲洞支部主任蔡逸健、黨員李海豐和葉永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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