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應以理念願景吸引選民,不然候選人學經歷出眾也很好,總之,迴歸選賢與能的初衷,才是正辦。政治人物應具備與人民溝通、說服的能力,多多討論重大政策,為國家社會指引前進的方向。而不是訴諸“相信我就對了”。
ADVERTISEMENT
先撇開現實紛爭。大家不妨捫心自問,大選期間,政黨派發“援助金”是否合理?一般人直覺大概都是賄選。政黨平日未派發援助金,偏偏在大選期間派發,似乎企圖以鈔票換選票,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縱使政黨立意良善,旨在濟貧,並非收買選民,然而仍舊難掩瓜田李下之嫌。除非該政黨發放援助金行之有年,已成慣例,或能另當別論。只是,倘若政黨長年派發援助金等等,不如直接轉型為慈善團體,名實更為相符。
並非政黨不該濟貧或發放年節禮品。有些政黨年年於哈芝節分派穆斯林肉品,屬於節慶活動,正常人際往來,不太會有人多說什麼。缺乏節慶作為背景,政黨派發禮金或禮品相當突兀,難怪引人非議。
政黨、政治人物為何不該賄選?首先是不公平。倘若選舉成了發錢競賽,那麼選舉將質變為有錢人和更有錢之人的競逐,中下階層的人才望著高門檻而興嘆。選舉不再是選賢與能,而是財力對決,長此以往勢必深深傷害了國家社會。以致所有的民主國家,全都明令禁止賄選。
在選舉期間耗費大量金錢的候選人,一旦上臺,試圖回本是人之常情。倘若只想撒錢,大可投入慈善活動,更能贏得社會讚譽。從政自然是期待以權力達成自己的理想。政治人物未必全都利益薰心,其中或有一心為國為民服務之人。可是假使揮霍大筆金錢才當選,該政治人物與其親信,總不會讓自己太過吃虧,勢必以權謀私,以私害公,這是人性,不易杜絕。然而選舉模式是可以改變的,許多國家對於競選期間的花費,有所限制,便是期待形塑簡樸的選舉風氣。
不過如何界定賄選,各國確實因文化差異而有所不同。臺灣明定新臺幣30元(約合2令吉)以下的文宣品,以及造勢場合簡便的炒米粉等簡餐,不算賄選。於是發展出許多選舉小物,如面紙、扇子、菜瓜布、手機架等等。
如今本地政黨競爭日益激烈,有識之士應多方討論符合本地風土民情的競選模式,亦可參酌國外案例,凝聚社會共識,進而制定合宜的選舉規範,並要求所有政黨、候選人切實遵守。選舉程序公平公正,讓所有人口服心服,才是成功的選舉。
政黨應以理念願景吸引選民,不然候選人學經歷出眾也很好,總之,迴歸選賢與能的初衷,才是正辦。政治人物應具備與人民溝通、說服的能力,多多討論重大政策,為國家社會指引前進的方向。而不是訴諸“相信我就對了”。
如今巫統已針對伊黨三個國會選區的賄選告上法庭,大眾不妨靜待司法審查。不過,無論司法審理的結果如何,民眾請勿支持賄選的政黨、候選人,這是所有選民基本的素養。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