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國營媒體週五報道,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圖)已簽署新法收緊政黨的參選資格。反對派全國民主聯盟(NLD)表明不會配合新法重新註冊政黨。
新法將取代2010年通過的選舉法例,與被視為恐怖或非法組織及個人有連繫的黨派或候選人,均不得參選。另外,有意參選的政黨必須在登記後3個月,擁有最少10萬名成員,並要有1億緬甸元(約20萬令吉)資金,門檻比舊例提高逾100倍。政黨也要在6個月內於全國330個城市中的最少半數城市設辦公室,且能夠在一半選區中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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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現有政黨必須在新例公佈後兩個月內,向軍政府指派的選舉委員會重新註冊,否則會自動失去資格,拒絕跟從的政黨可能會被停止運作3年,最終自動解散。
前國務資政昂山舒吉所屬的全民盟指摘軍方違反現行法例,人民完全不支持軍政府。緬甸有90多個政黨,但有新例下估計只有獲軍政府支持的團結與發展黨能夠達到法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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