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9日綜合電)中國一名父親以“幫忙保管”名義,把2名13歲子女的1.68萬(人民幣,下同,約1萬令吉)紅包錢拿走,子女多次要求父親歸還不果後,決定向法院提出訴訟,最終法院判父親須於15天內歸還紅包錢!
綜合中國媒體報道,該名周姓父親與妻子育有一對子女,夫婦其後離婚,2名子女交由妻子撫養,現已1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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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6日,周男以“代為保管”名義,把2名子女共1.68萬人民幣紅包錢拿走。子女之後多次要求父親歸還,惟他以各種理由拒絕,於是子女向法院提出訴訟,誓要索回紅包錢。
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審議後表示,長輩按照習俗在過年期間會發紅包予子女,符合當地法律中“贈與”的構成條件,認為紅包錢是屬於2名子女的合法個人財產,加上子女經母親同意要取回,故裁定周男須於15天內歸還子女共1.68萬紅包錢。
事件引來網民熱議,斥責該父親行為不當,“離婚了孩子跟著媽媽,孩子的紅包錢父親就不該拿”、“一開始我還以為孩子不懂事,不知道這是人情往來。後來發現是父親不懂事”、“都離婚了,你居然騙小孩紅包錢”、“真不體面”、“不給孩子就算了,還要拿孩子的,啥人啊?”、“還有這樣的父親真是開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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