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9日讯)针对大马消费者协会联合会(FOMCA)投诉没有阻止一触即通私人有限公司(Touch’n Go Sdn Bhd)和一触即通数字私人有限公司(TNG Digital)垄断行为,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强调,根据2010年竞争法,该数字支付系统并没有引起任何竞争问题。
大马竞争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希山慕丁昨日发表文告,指FOMCA对垄断的问题存在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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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2010年竞争法阐明,市场上的垄断或主导并不违法。然而,若垄断或主导公司滥用其市场地位,则违反该法令。
TNG垄断过路费支付系统
“MyCC已确定TNG的垄断只涉及过路费支付系统。在政府决定为了减少所有收费站的拥堵情况,让大道使用者感到舒适而取消现金支付过路费后,TNG已形成自然垄断。”
莫哈末希山慕丁表示,MyCC对TNG与用户之间的消费主义问题没有任何管辖权。TNG作为电子货币服务供应商是受到国行的相关法律和准则监管,而过路费之间的问题则是在大马大道局(LLM)的监督之下。
他指MyCC也已向FOMCA说明,有关问题仅涉及消费问题而不是竞争问题,因此不被视为违反竞争法,然而FOMCA不接受这项解释,让坚持要求处理消费问题。
TNG需更积极回应RFID问题
另外,莫哈末希山慕丁指出,MyCC支持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的立场,认为TNG需要更积极回应有关落实RFID的问题。
他强调,MyCC在打击犯罪集团、处理滥用垄断权力和有问题的合并的工作并不容易,因此请公众和媒体停止一切猜测。
“我们希望任何一方的不实炒作能停止,以免对公众造成不应有的困扰、困惑和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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