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9日訊)針對大馬消費者協會聯合會(FOMCA)投訴沒有阻止一觸即通私人有限公司(Touch’n Go Sdn Bhd)和一觸即通數字私人有限公司(TNG Digital)壟斷行為,馬來西亞競爭委員會(MyCC)強調,根據2010年競爭法,該數字支付系統並沒有引起任何競爭問題。
大馬競爭委員會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希山慕丁昨日發表文告,指FOMCA對壟斷的問題存在誤解。
ADVERTISEMENT
他指出,2010年競爭法闡明,市場上的壟斷或主導並不違法。然而,若壟斷或主導公司濫用其市場地位,則違反該法令。
TNG壟斷過路費支付系統
“MyCC已確定TNG的壟斷只涉及過路費支付系統。在政府決定為了減少所有收費站的擁堵情況,讓大道使用者感到舒適而取消現金支付過路費後,TNG已形成自然壟斷。”
莫哈末希山慕丁表示,MyCC對TNG與用戶之間的消費主義問題沒有任何管轄權。TNG作為電子貨幣服務供應商是受到國行的相關法律和準則監管,而過路費之間的問題則是在大馬大道局(LLM)的監督之下。
他指MyCC也已向FOMCA說明,有關問題僅涉及消費問題而不是競爭問題,因此不被視為違反競爭法,然而FOMCA不接受這項解釋,讓堅持要求處理消費問題。
TNG需更積極回應RFID問題
另外,莫哈末希山慕丁指出,MyCC支持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的立場,認為TNG需要更積極回應有關落實RFID的問題。
他強調,MyCC在打擊犯罪集團、處理濫用壟斷權力和有問題的合併的工作並不容易,因此請公眾和媒體停止一切猜測。
“我們希望任何一方的不實炒作能停止,以免對公眾造成不應有的困擾、困惑和失望。”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