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大馬羽球男單名將李梓嘉可能因涉嫌違約而被前教練陳甲寅起訴的風波鬧得沸沸揚揚,拿督斯里賈哈伯丁·尤努斯律師對此表示,如果某球員出現違約行為,受害方可以起訴要求賠償。
《新海峽時報》針對李梓嘉解約風波訪問了賈哈伯丁·尤努斯律師。賈哈伯丁·尤努斯也是大馬羽總第二署理會長及吉隆坡羽總會長,在處理體育糾紛上有著相當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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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哈伯丁·尤努斯說:“作為一名律師,我認為,如果雙方之間確實存在合同,那麼他們就會受到合同條款的約束。”
“因此,如果某一方違約,另一方受害方當然可以起訴要求賠償。”
梓嘉恐因提前解約被前教練起訴
此前有報道稱,李梓嘉的前教練陳甲寅將針對自己被提前解約而準備起訴李梓嘉。
李梓嘉是在去年1月離開大馬羽球國家隊後,聘請印尼籍教練陳甲寅擔任他的教練。而陳甲寅也在2月辭掉大馬國家隊男單教練職務,轉而執教李梓嘉。
不過來到11月,李梓嘉做出了提前解約陳甲寅的決定,並表示他會以沒有教練的情況下繼續自己的羽球生涯。
爆雙方合約是到2024年
雖然雙方合同的具體內容仍不得而知,但陳甲寅告訴《新海峽時報》,他與李梓嘉簽訂的合同是持續到2024年。
不過,陳甲寅即沒有證實也沒有否認他將對李梓嘉採取法律行動的事實。而李梓嘉的經紀人,即梓嘉的姐姐李梓瑜,也沒有對此事做出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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