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1日讯)32岁女星安于晴遭泰国警方勒索2万7000泰铢(约3494令吉)事件在国际持续发酵,在泰国前议员兼三温暖大亨朱维(Chuvit Kamolvisit)出示泰警勒索收钱画面,向安于晴致歉后,她接受泰国和台湾电视台采访,并发出6个声明还原事情经过,针对有人质疑她喝醉,安于晴反问“要如何证明我醉了?”并强调自己没携带电子烟,是警察把烟放在她手上然后拍照。“我会接受采访,不是为了要炒作、或是说警察哪里做错,只是因为不想被抹黑,但我也知道事情的真相是不可能还原了。”
安以晴表示,他们是8个朋友2辆车,她不确定其他人有没有电子烟,“可以确定的是,最后离开时,警察把电子烟放在我手上然后拍照。”她表示自己没带护照是犯法没错,但她要强调的是,“如果是违法,更应该开罚单”,而不是要他们一群人付钱避开摄影机,也就是被叫到角落收钱。她更表示,“我分享我的经验,不知道会得到这么大的回响,我也配合调查了。”而她今早11时更在脸书表示,她会继续喜欢泰国的热情和美食,“未来会重游此地也期待有更好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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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安于晴声明全文:
1.“路检状况”告知事情经过,如何从夜店开始 ,到遇到路检到结束。因为夜店1点关,前面我先帮朋友叫了电召车(grab)送他们上车之后再等另一辆grab,从等车到事情发生的时间共是2到3个小时,就是1时到3时许。发生事情的时候,我是都不能用手机的,所以我对时间的概念是很模糊的。
那从我们被拦之后下车第1件事情就是搜查包包,我想要跟另一车的朋友说我被临检了并且随手拍说我们被临检了,立刻就被警察阻止并且要求删除。当下警察还用翻译看我跟我朋友说了什么。之后就是我会泰语的朋友在跟警察沟通,我就是一直站在旁边等候。也许是沟通不良,但最后的结果是我的朋友告诉我们,他要我们数2万7000泰铢避开摄影机,随后他拿着电子烟叫我拍照,然后那位警察派了另一辆电召车让我们走,原先坐的那一辆车警察请他先走。
2.“喝醉事件”:要如何证明我醉了?
3.“电子烟事件”:当下路检上,我是没有电子烟。我不确定其他人有没有,但是针对我自己我是没有的,我们是8个朋友2辆车,我更不可能无端端去搜他们,可以确定的是,最后离开的时候警察把电子烟放在我手上然后拍照。
而且过路检,我不会那么嚣张在警察面前抽,指控说电子烟是我的,要怎么证明是我的?照片影片都被删掉了。收钱也看不清楚,在有监控的情况下我怎么会去乱说呢?我可以去说大一点的金额干嘛讲2万7?还有如果当下持有电子烟那可以开罚单给我,但我不但没收到,还被停留许久并被收2万7。
4.“酒店监视器画面”:我是在酒店收黑钱,还是路检收到黑钱?
5.“危险人物”:一边说我是危险人物,另一边又说我们看起来不危险所以放我走了,若是不危险,那就更不需要花45分钟左右的时间在那逗留不是吗?
6.“夜市事件”:酒店在夜市旁边,所以临检完才会出现在那条街上,另外他摸我们另一个男生的口袋,也就是画面中走前面那个男生,警察摸他口袋的时候他用手机挡着了。而且警察拿完钱有留200块给我们派另外的一辆电召车离开(他就是接受访问的人,警方的人)
我被教导/认知的是
– 必须配合临检
– 必须让我们知道犯了什么错
– 既然警察说我们看起来不危险 & 科技发达为何不能使用电话谷歌翻译
– 若犯错了开个罚单让我们离开就好
– 为何会被收费
会让我回台湾接受访问的重点,还是在于我在临检站花了比其他人长的时间。当下有会以简单泰语沟通的朋友在场尝试沟通,无效应沟通,很显然目标不一致,在没有被告知自己犯了什么错/被开罚单情况下被收费,主要是分享自己故事让大家有个警觉。
电子烟和没带护照是犯法没错,但我们要把重点放在对的地方,我要强调的是“如果是违法,更应该开罚单”,而我当下受到的指示是,要我们一群人付钱避开摄影机(把真实当下的状况说出来就好),也就是被叫到角落收钱。
其他的就交给大众自己评断。因为大家心里都有答案的,我不回答过度猜想的问题。
我分享我的经验不知道会得到这么大的回响,我也配合调查了~事情我交代完了!就到这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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