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因不滿馬來報章《每日新聞》和英文媒體《新海峽時報》刊登一篇題為“華小生對學習馬來文沒興趣?”的報道,馬來西亞華文理事會主席拿督王鴻財已向警方報案,並以此報道破壞華小名譽為由,要求警方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展開調查。
他今日連同12個華教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促請兩家媒體和有關記者依據事實作出澄清,並撤下相關新聞,以及向華小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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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嚴厲譴責有關新聞內容誤導民眾,對華小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並引起民眾廣泛的負面議論。
他說,有關新聞報道是源自於每日新聞記者法米羅斯里所撰寫,而新海峽時報則是翻譯該篇新聞。
指記者斷章取義不專業
王鴻財指出,該名記者只是憑著一位老師的意見就斷章取義,並將部分華小生學習馬來文面對的問題,統一概括為“華小生沒有興趣學習馬來文”,這是非常草率和不專業的做法。
“報道中還提到兩名受訪的學生,他們分別名為張飛(Zhang Fei)及關羽(Guan Yu),若瞭解三國演義的人都知道,這是三國其中兩名主角的名字。
“作者並沒有註明這是化名,因此,我們懷疑受訪者的真實性。同時,我們對於記者的報道表示質疑。”
要求登澄清啟事沒回復
他說,華理會在報案前曾致函兩家媒體,並要求對方刊登澄清啟事,然而卻沒有得到回覆。有鑑於此,在意識到該篇新聞所帶來的傷害,該會也於1月21日下午3時,在律師的陪同下到吉隆坡冼都警局報案,並要求警方展開調查。
“許多人藉此質疑華小的地位,並再次提出應該關閉華小,要求政府執行單元化教育;有些人也質疑華人的愛國情操,認為華人不學習馬來文就是不愛國。”
須為報道負責注意敏感性
王鴻財強調,華理會報案的主要目的,並非要向該名記者採取行動,而是藉此向社會各界闡明,媒體必須為新聞報道負責,任何報道都必須建立在證據的基礎上。
“我們希望媒體在日後報道時注意敏感性,也希望涉及的媒體能撰寫一篇更詳細的新聞報道,以釐清之前所產生的誤解。”
他表示,警方擁有提控權,若他們在調查中發現有關媒體確實做出煽動性的舉動,以製造公共秩序混亂,那一切就交給警方去執行。
他表示,華理會向來重視學生們掌握馬來文的能力,各個華教團體也用心推廣華小學習馬來文,包括在放學後推行馬來文進修班,增加學生學習馬來文的時間、邀請國小馬來文老師到華小進行講座和補習,強化學生的馬來文水平。
華小馬來文及格率達90%
王鴻財說,在70至80年代,華小的馬來文及格率只達45%左右,但目前已攀升至85至90%的及格率。
他表示,在大馬教育文憑(SPM)馬來文科中,華小生更達到90%的及格率。
他說,儘管華小的馬來文水平及格率已經大大提高,但華理會希望每一名華小生都可以考獲馬來文及格,並且可以考獲優等成績。
他指出,華理會從2011年起就倡議成立“提升華小馬來文水平工委會”,當中包括各華教團體代表、馬來文學者及教師,各方在這幾年來舉辦了許多研討會、馬來文教師課程以及華小馬來文活動。
與州教局合作培訓馬來文教師
他宣佈,該會將於2月9和10日(星期四及五)展開吉隆坡區的馬來文教師培訓,接著將和各州教育局及教育團體合作,希望之後能繼續推廣至全國各地。
他認為,馬來文掌握能力對華小生升上中學至關重要,因為這也決定學生是否能夠跟得上中學的課程。
法律顧問:報道具煽動傾向
另一方面,法律顧問烏瑪指出,從法律的角度闡明,兩篇新聞報道具有煽動傾向,並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3(1)(e)條文,即禁止在不同種族或階級之間引起仇視或敵意,與煽動法令第4條文同讀;以及刑事法典124I(惡意發佈虛假新聞)。
她表示,有關調查正在進行中,華理會希望在本週末之前收到有關當局的回覆。
出席者包括全國校長職工會總會長蔡淑禎、馬來西亞中學華文教師聯誼會榮譽主席曾俊萍、董總財政拿督楊安山、教總理事黃孝居、華理會副主席彭德生、留臺聯總副會長林永興、馬來西亞留臺成功大學校友會副會長陳文翰、吉隆坡國中華文教師聯誼會代表鄭玉表、留華同學會副會長蘇耀原、馬來西亞大學中文系畢業生協會會長拿督黃東海、峇都區發展華小工委會主席黃世輝、馬來西亞華校校友會聯合總會主席葉全發及吉隆坡冼都中文華小名譽董事長拿督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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