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邦市31日訊)雪州政府已擬定一項露營地指南,所有營地業者受促從明日起向各地方政府登記進行營地漂白計劃,以合法化經營。
雪州行政議員黃思漢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州政府從1月29至31日舉辦一項為期3天的營地指南準備工作坊,共有17個機構參與,包括政府部門、機構、地方政府、州政府子公司及森美蘭州政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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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在工作坊進行前,營地業者及露營協會已受邀與政府部門進行一項市民會議(townhall),以獲取業者的反饋及建議。
漂白計劃分2階段
他指出,該工作坊的成果是達成一項解決方案,即分為兩個階段的營地漂白計劃,在漂白計劃的初期,即從明日起,所有營地業者受促向雪州各地方政府登記。
“為了確保公眾及業者的安全,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籲請所有業者儘快在這項漂泊計劃下登記,以獲得臨時營業執照及臨時建築物準證,協助業者安全營業,這項程序預計從4月開始進行。”
他表示,這項營地指南將會在2個月內提呈雪州行政議會尋求通過,以成為在雪州落實的一項政策。
“我相信雪州是第一個擬定營地指南的州屬,而雪州的營地數量並不是全馬最多,雪州最多營地的是在烏雪市議會、士拉央市議會、安邦再也市議會及加影市議會。”
他指出,目前已鑑定雪州有超過200個營地,有些營地根本找不到地點,這些不安全的地點並不適合作為營地,因此並不是所有營地都會成功被漂白。
他舉例,太靠近河流就有水災的風險,或是大馬礦物及地理科學局(JMG)發佈有風險的斜坡區,都不適合作為營地。
測量土地及符營業條件
他指出,這項漂白計劃分別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確定營地的合適性,鑑定有關地點是否合適作為露營場所,一旦通過就能獲得臨時營業執照。
“申請漂白計劃的最低條件是必須由獲得認證的土地測量師進行土地測量,以確定準確的營地地點及周邊的地理環境,相關機構會鑑定營地的合適性。”
他表示,第二階段則是營業條件,業者必須符合地方政府的營業條件,才能獲得正式的營業執照,執照為期一年,必須每年更新。
政府地須申請租賃地契
他說,有些營地是設在政府地,但這項漂白計劃是針對私人地,那些霸佔政府地或河流保留地,必須申請租賃地契,因為所有人都不能霸佔政府地。
“我們儘量減低所需的條件門檻,但同時我們必須確保露營者的安全,這是政府和營地業者的優先考量,我相信只要能確保營地的安全性,業者的生意也會更好。”
他說,州政府並不是要阻止或為難他們營業,而是要幫助他們合法化經營及確保安全性;很多營地不是在路邊,而是在偏遠的地方,政府機構難以鑑定每個營地,因此呼籲業者給予合作。
他指出,如果業者拒絕向地方政府登記申請漂白計劃,就是違例經營,地方政府可採取行動,但他認為最大的處罰就是露營者拒絕到這些營地露營,因為缺乏安全。
“如果業者在沒有營業執照下經營,在貿易、商業及工業執照的地方政府條例下,可罰款最高1000令吉,還可引用其他法令,如城鄉規劃法令及建築法令,最高可罰款25萬令吉。”
別等到執法才申請執照
他希望大家轉變思維,不是等到執法才申請執照,政府單位並不是為了罰款業者;大家的共同責任是確保安全性,這也是這項指南最大的目的。
他表示,州政府支持健康的活動,如露營活動,但在擬定條件、指南或條例時,公眾的性命安全必須是最重要的考量;關於營地指南的最新進展,將會通過雪州地方政府的平臺發佈。
其他出席者包括烏雪市議會主席莫哈末哈斯利、烏雪副縣長馬紮蘭、雪州森林局營運副主任諾丁、烏雪市議會策劃組主任阿茲麗娜及巴生市議會執照組主任汀法芝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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