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一名父親針對本月初疏忽導致3個月大的兒子死亡的控狀,向地庭認罪。
被告阿米魯哈京(27歲)被控於本月3日下午4時15分在鵝嘜的斯里浪加威組屋因疏忽導致孩子的頭部受傷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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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下被提控,罪成可被判不超過5萬令吉罰款、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副檢察司旺阿末建議,被告由一人以2萬令吉保釋。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以本身從事保險代理,仍需要養家為由要求更低的保釋金。
法官蘇扎納胡申決定被告由一人以7000令吉保釋,並擇定案件在下月14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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