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社会

|
发布: 7:29pm 31/01/2023

儿童法令

儿童法令

控疏忽致死3個月嬰兒  父認罪 14日下判

(吉隆坡31日訊)一名父親針對本月初疏忽導致3個月大的兒子死亡的控狀,向地庭認罪。

被告阿米魯哈京(27歲)被控於本月3日下午4時15分在鵝嘜的斯里浪加威組屋因疏忽導致孩子的頭部受傷而死亡。

ADVERTISEMENT

被告在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下被提控,罪成可被判不超過5萬令吉罰款、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副檢察司旺阿末建議,被告由一人以2萬令吉保釋。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以本身從事保險代理,仍需要養家為由要求更低的保釋金。

法官蘇扎納胡申決定被告由一人以7000令吉保釋,並擇定案件在下月14日下判。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