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光2日綜合電)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週三發公告表示,因國家仍處於非正常狀態,依據現行憲法相關條款,決定從即日起再次延長全國緊急狀態6個月。軍政府承諾在今年8月舉行的大選。
當地傳媒報道,緬甸臨時總統敏瑞在前一天舉行的國防和安全委員會會議上宣佈,依憲法將國家各項職責仍移交給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國防軍總司令。週三晚國家管理委員會頒令,敏昂萊繼續擔任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和國家總理;組建國家管理委員會中央顧問機構;多項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機構的人事任命也在同日頒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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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現行憲法規定,被授予國家權力的國防軍總司令可行使立法、行政及司法權。在聯邦議會任期屆滿時,如國防軍總司令因未能圓滿完成賦予其的職責而提出申請延長緊急狀態期限,國防和安全委員會通常可給予每次最長6個月的兩次延長期限。今次已是軍政府第3次延長緊急狀態,但聯邦憲法法院已回覆國防和安全委員會,再次延長全國緊急狀態符合憲法規定。
2021年2月,時任緬甸總統溫敏、國務資政昂山舒吉及全國民主聯盟部分高級官員被軍方扣押。緬甸臨時總統敏瑞發佈命令,宣佈實施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其後,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分別於去年1月31日和7月31日宣佈延長全國緊急狀態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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