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女星安於晴上月赴泰國旅遊,指途經當地臨時檢查站期間,遭警察無故勒索,共付款2.7萬泰銖(約3500令吉)才得以脫身。當地警方週四表示,6名涉案警員被控收受賄賂罪。警方還證實,因案件為勒索性質,安於晴與同行人士不會被控行賄。
ADVERTISEMENT
當地警方2日表示,7名被派往同一檢查站的警員中,共6人被控收受賄賂,1人當時正處理其他案件,不獲指控。警方稱,6名被控警員本來對案情供認不諱,但後來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
據泰國刑法第149條,犯有收受賄賂罪者,可判監5至20年或終身監禁,以及罰款2萬至40萬泰銖(約2592至5.1萬令吉),最高可判死刑。(美聯社照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