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3日讯)花500令吉买烟花,买了6秒的快乐!
社交媒体近日流传一短视频,一名女子在年初三时与家人一起燃放烟花,没想到价值500令吉的烟花才点燃几秒就没了,来不及欣赏就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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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期间,不少人家会放鞭炮、烟花,而一般多花样和漂亮的烟花价格都不便宜,惟社媒流传女子花500令吉的6秒烟花秀,让不少网民议论纷纷,有者替她不值,有者说“看了一个寂寞”等。
有者认为女子可能买贵;也可能买到“水货”;“你应该买到水货了,根本没有一发一发的升空,才会出现一发到底的尴尬情形”、“明明才3秒”、“我一个星期人工6秒没了”;有者指只用175令吉便有长达1分钟30秒的烟花等。
有者“安慰”她说:“还好录起来,不然500真的飞了,至少录了可变1分钟”、“重播看100次,一共600秒,每个人帮忙看多几次,值了”;有者感谢她提供烟花秀,“谢谢你让我重复看了无数次的烟花秀,真的很美!”。
有者称本身根本不用花一分钱就在家门前看了约2小时,各式各样的烟花秀,“太值得了!”
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昨日(2日)宣布,内阁一致通过合法化燃放烟花爆竹,此举 是为了增加国家税收,减低国债,同时可以管制产品安全性,因为无论从任何地方进口烟花爆竹都需要通过执法单位发出执照。
政府早在1994年开始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禁令,当时只有27种危险性较低的烟花燃放获批准,而爆竹则一律禁止。
政府较后在1995年通过“爆竹及烟花禁令”,并在隔年全面执行有关禁令,即禁止任何场合及节日燃放爆竹和烟花,所有收藏出售、购买或是燃放等行为皆属于犯法行为,违例者可在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及1923年爆炸物条例下,面对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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