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4日訊)全國前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強調,警方不能因為投報者的衣著打扮等因素拒絕讓民眾投報,因警方的職責是幫助所有需要協助的民眾。
慕沙哈山日前對網媒《自由今日大馬》指出,警察職責在於幫助民眾,而不能因為受害者的衣著打扮就拒絕接受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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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受害者處於緊張情況,警方更不應該理會受害者的衣著等外在因素,而是應該馬上接受他的投報,開檔調查!”
他說,民眾若發生因衣著等外在因素被拒投報,可以向警察廉正及標準執行部(JIPS)投報,讓該部介入調查採取行動。
慕沙哈山也強調,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相關部門應該針對此事發出最新的指示,讓各警局都接受所有不同衣著打扮的民眾的投報。
一名華裔女子於上個月31日向媒體投訴因身穿短褲被警員阻止入局投報,而加影警方針對此事強調警局也是政府機構,民眾要入局報案應身穿合適的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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