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莉說,她丈夫在10年前,與他的姐姐聯名購買了一間公寓,價格45萬令吉,貸款供期20年,買賣合約和貸款合約都是丈夫與其姐姐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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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房屋貸款還欠超過一半的數目,每月的分期付款,償還的是她的丈夫,至今仍未取得公寓的分層地契,行動管制令期間,許多申請被積壓,現在處於辦理階段。
她提出的問題如下:
1.我們準備撤除其姐姐在合約的名字,然後將我的名字加入合約,程序如何?需要多少費用?發展商那方面的收費又如何?
2.房屋貸款方面如何處理?要撤除其姐姐在房屋貸款的名字,需要多少的費用?
答:林若輝律師說,假如要轉換籤署買賣合約及貸款合約者的名字,需要另外做買賣合約及貸款合約,公寓未有分層地契,轉換名字/轉售之前,需先獲得發展商及銀行的批准,包括必須支付發展商批准交易的費用,律師準備合約徵收的律師費,以及其他相關的費用。
買賣合約及貸款合約的律師費,以轉手屋價為計算基礎,假設現在公寓價值60萬令吉,首50萬令吉1%、等於5000令吉,接下來的10萬令吉以0.8%計算,就是800令吉,總共5800令吉。
產業轉換名字的印花稅這樣計算,首10萬令吉1%,第20萬至50萬令吉2%,需要8000令吉,總共是9000令吉。
如果需要另外申請貸款,那麼,買方需要準備貸款合約律師費,以及貸款合約的印花稅。
林律師說,貸款合約的印花稅是貸款額x0.5%,假設需要貸款30萬令吉,需要支付1500令吉的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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