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社區安全聯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今日促請政府首席秘書,應重新檢討公眾人士進入警局的衣著指南,因為公眾人士去警局,肯定是有緊急事務要處理。
他發表文告說,雖然警局也是政府機構之一,可是公眾衣著應該有一些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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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民眾的衣著打扮只要大方得體,而無需硬性要求前往警局的人民必須根據官方衣著指南。
針對早前,加影警局不讓衣著沒有達到指南的公眾進入警局,而是要求對方回家換衣服才可以前往警局報案,李霖泰說,這種情況是可以斟酌的,緊急情況不一定要按照官方衣著指南,尤其是交通意外的投報是十分緊急的。
他指出,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斯里南茜蘇克利和前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慕沙都認為,警局必須接受人民進入處理事務,尤其是緊急情況而無需過多在意穿著。
他說,警察經常強調與民同在,因此檢討公眾人士進入警局的衣著指南是有必要和刻不容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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